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1月**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年1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空港道**号政务大厅1楼
附件:廊坊临空经济区航企及物流企业运营区市政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期)工程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