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道镇安济村龙树山、垅坑、台口等**处山场造林
招标公告
经****年1月9日安济村民委员会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夏道镇安济村龙树山、垅坑、台口等**处山场造林,更新造林总面积约***亩(以林界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至以业主指界为准,数量验收后按实结算),标底价为(人民币)****元/亩****亩=******元,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委托**********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
*、项目名称:夏道镇安济村龙树山、垅坑、台口等**处山场造林。
*、造林要求: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
1、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木荷占比**%。
*、林地造林范围:
夏道镇安济村龙树山、垅坑、台口等**处山场造林 | ||||
地点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有林面积(亩) |
垅坑 | ** | 2 | *** | ** |
垅坑夹 | ** | 3 | ** | 4 |
** | ||||
松权垅 | ** | 3 | ** | 9 |
安坑仔 | ** | 3 | *** | ** |
台口后坑 | ** | 4 | ** | 4 |
** | ||||
广坑头 | ** | 4 | ** | 3 |
** | ||||
*** | ||||
龙树山 | ** | 9 | ** | 1 |
龙树山 | ** | 9 | ***、***、 | ** |
***、 | ||||
*** | ||||
龙树山 | ** | 9 | ** | 8 |
龙树山 | ** | ** | ** | ** |
龙树山 | ** | ** | ** | ** |
合计: | *** |
*、造林要求:
1、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
2、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木荷占比**%
3、每亩种植树苗不少于***棵,造林后第*年和第*年每年锄草两次,第*年劈草*次,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4、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对造林的要求,乙方须完成该山场全范围劈山、防火路、挖芦头、植树、锄草等项任务。造林面积以林业站实测面积为准。同时按林业部门要求,山场全范围种植混交林即杉木**%、阔叶木**%混交,苗木由乙方(中标人)提供。
5、炼山、防火路要求:上横路宽**米以上,下横路,
左、右横路各宽**-**米。且炼山必须经林业部同意批准,若私自炼山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付清乙方造林费后,所造林权归属安济村集体所有。
*、造林期限:
造林期限为*年,即从****年1月1日至****年**月**日。乙方必须在第*年即****年3月前完成种植树苗任务,****年6月前完成第*次锄草,****年**月前完成第*次锄草。第*年即****年6月前完成第*次锄草任务。****年**月前完成第*次锄草。第*年即****年**月完成劈草任务。
*、付款方式:
经林业主管部门、村两委、村民小组长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以下阶段预付乙方造林费:当年从劈山到苗木种植结束至完成第*次除草后预付造林费**%;第*年第2次锄草后预付造林费**%;第*年劈草后结清剩余**%造林费(以每次验收单为付款依据)。
*、特别约定:
乙方需保证造林山场种植苗木成活率**%以上,如成活率达不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造林费。
*、其他事项
1、由买受人负责林地的看管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产生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
3、标的移交方式: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总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自行与业主沟通衔接,与业主签订《造林合同》,标的移交由委托方到现场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规则等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而造成损失的,*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具体内容详见《造林合同》。
*、评标办法:评标方式为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且出价最低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低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选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个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接标后放弃标的,按投标方标底价自然往上推为中标方。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低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元整(¥ *****元 )(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元)。投标人中标接标后要在5天内与安济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劈山、炼山完成林地准备后予以退还。中标后*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次性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如该山场造林种植面积有调整须按照安济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执行。
*、造林期间的*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标底价金额******元整(******元),投标保证金**元整(¥ *****元 ),中标后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以报标人报价为准,山场造林种植结算面积以验收后实际面积为准,按实结算,合同造价同中标人投标报价。
投标最高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整(¥******元),单项子项报价或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废标。
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现将招标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2、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年1月**日8:**至****年1月**日下午**:**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年1月**日下午**:**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开标时间和地点:****年1月**日下午**:**夏道镇*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看山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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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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