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市叶集区工矿投资有限公司民强路西地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组卷项目
项目编号:****-***4-***
采购方式:询 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4年1月**日
采购日期:***4年1月**日10时**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期**栋3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最高限价:******.**元。
项目采购单位:*安市叶集区工矿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楼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楼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4年1月**日至***4年1月**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叶集区工矿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示。
*安市叶集区工矿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