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号)、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有关文件规定及《安徽省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现将***********委托评估的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新增资源量和低品位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1月**日至****年2月5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送至***********。
通讯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科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欢迎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2:凤阳县牛牧岭矿区茨角山矿段玻璃用石英岩矿(新增资源量和含硅低品位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年1月**日
初审:吕昊;审核:孙忠民;审签:王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