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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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第*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4年1月**日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中“*投标保证金”不*致之处进行澄清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托管账号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包1: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2: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3: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包4: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戴颖才、**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新屋街***号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明峰银座1栋**楼****-****室 联系人:戴颖才、**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