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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三峰山的2259.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河南许昌市 土地矿业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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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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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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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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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周**135****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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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测平台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峰山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监测编号***************-2
标的名称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峰山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转让底价(*元) **.***
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平禹煤电公司拥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峰山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权证编号为禹国有(****)第**-****号,使用期限为**年(****年**月**日起****年3月止)

标的资产信息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土地证号禹国有(****)第**-****号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
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类型出让
使用年限** 年已用年限
规划用途工业用地目前用途工业用地
配套设施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次性向产权交易机构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资产为平禹煤电公司拥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峰山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权证编号为禹国有(****)第**-****号,使用期限为**年(****年**月**日起****年3月止)。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案》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相关文件在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处备查)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土地资产现状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转让标的及向转让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标的物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3、由于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挂牌期满成为唯*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土地及地面建筑情况说明:土地目前为闲置状态。地面有建筑物两栋,面积**.**平方米(房屋破烂不堪,无使用价值,无评估价值)本次转让只转让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由于无使用价值不产生任何转让费用。5、过户标准为以现有状态为过户标准,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因本次转让资产属国有资产,有别于其他资产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土地证过户完成时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元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拍卖佣金和部分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次性向产权交易机构付清全部交易价款。3、土地使用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受让方及转让方各自承担。4、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由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给转让方,交易完成后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拍卖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其它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禹州市梁北镇*峰山
法定代表人程洪涛
注册资本(*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暂无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会议纪要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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