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经开区分局
关于对达县豪翔矿业有限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
烂泥沟灰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9号)文件规定,现将*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安民寨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所涉及的达县豪翔矿业有限公司和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烂泥沟灰石厂实物资产评估结果在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3)书面反馈到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经开区分局,联系电话:****-*******。
附件:1.*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安民寨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所涉及的已有采矿权实物资产评估结果
2.评估报告摘要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