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年**月**日
建投中和府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 |
项目名称 | 建投中和府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机构 | **************** |
开标时间 | ***4年**月**日**时**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中标候选人名称、报价及项目经理 |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南京南大*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
企业业绩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 第*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格业绩:建投东方名府源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9日。 企业业绩: 1、玉屏齐云府*期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7日。 2、单县蘭园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6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建投东方名府源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9日,项目经理:***。 第*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格业绩:中建•观湖悦府项目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2年**月**日。 企业业绩: 1、中建•观湖悦府项目智能化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2、中建•观湖珑府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合肥城建包河*****地块(琥珀晴川里)项目智能化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2年**月**日,项目经理:**。 第*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格业绩:陶然居幼儿园、金色池塘幼儿园、湖畔幼儿园、艾伊家托育园智慧安防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企业业绩: 1、陶然居幼儿园、金色池塘幼儿园、湖畔幼儿园、艾伊家托育园智慧安防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2、天成金域华理住宅小区智慧安防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项目经理业绩:陶然居幼儿园、金色池塘幼儿园、湖畔幼儿园、艾伊家托育园智慧安防工程,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项目经理:***。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4年**月**日**时**分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材料。 地址:亳州市汇金广场B座*楼***室 联系电话:***********、***********、****-*******/2 邮箱:*********@**.***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地 址:亳州市养生大道与漆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 电话:*********** |
发布媒介 | 本公示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安天智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
备注 |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地址;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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