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明大道南(人和跨线桥至葫芦岗)辅道建设工程施工
澄清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图纸的“**交通”中“***”之“**-**.1_小型交通标志牌安装大样图(*)_**”表述和“工程量清单”中“高明大道南(人和跨线桥至葫芦岗)辅道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表述有差异,差异如下:
图纸表述: |
工程量清单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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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标志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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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特征描述:1.类型:警告标志牌 2. 材质、规格尺寸:铝合金板、△**** 3.板面反光膜等级:Ⅳ类反光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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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标志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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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特征描述:1.类型:警告标志牌、禁令标志牌 2.材质、规格尺寸:铝合金板、△**** 3.板面反光膜等级:Ⅳ类反光膜 |
澄清如下: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2.5约定,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不*致时以施工图纸为准。因此,工程量清单中上述的**应按图纸表述**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作调整,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约定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第1号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