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瑞东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土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莒国用(****)第****号
姚瑞东
莒县城区青年路北段(热电厂院内)1#***
声明人:姚瑞东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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