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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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县湘乐镇任劳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市政 |
联系人 | 谭志周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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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湘乐镇任劳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 *****-*******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期)预算编制单位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环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期)预算编制单位。
2、项目编号:********-***
3、工程内容:环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分为*、*期完成,总用地面积为***.**亩(约****** ㎡)其中:*期用地面积为***.**亩(约*****㎡),*期用地面积为***.**亩(约*****㎡)。具体工程内容如下:*期项目由1#学生宿舍楼、1#实训楼、3#实训楼和1#教学楼组成。总建筑面积*****.** ㎡,其中:1#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为 ****.**㎡,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 ****.** ㎡,1#实训楼建筑面积为****.**㎡,3#实训楼建筑面积****.** ㎡。
新建单体:新建地上*层框架结构1#学生宿舍楼*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1-4层层高3.**米,5层层高3.**米;室内外高差 0.***。新建地上*层框架结构 1#教学楼*栋,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层高4.***,室内外高差0.***。新建地上*层框架结构 1#实训楼*栋,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层层高4.8米,*到*层层高4.2米;室内外高差,室内外高差0.***。新建地上*层框架结构3#实训楼*栋,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8.**米;层高7.**米;室内外高差0.**米。
4、招标控制价:******.**元。
5、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县城东部,北临环江大道,南临滨河南路,西临曲子路。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7、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其他配套资金。
8、服务期限:按招标人计划及调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9、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之相关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提供最近半年(****年**月-****年3月)内任意*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申报记录等)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人员清单,社保缴纳人员清单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2) 项目负责人:中标后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立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预算编制团队工作;
(3) 项目预算编制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服务内容的要求;
(4)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预算编制工作正常进行。投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团队人员。投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招标人书面报告,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人员,应提前3日向招标人书面报告,经招标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有能力的人员替换。
*、招标方式:
1*******************“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3年**月**日**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成交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版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广场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环江大道**号**幢
联 系 人:**
电 话:***********
****年**月**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