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锦公产权网挂***4-**号 |
项目名称 | 房屋、车库出售 |
转让方 | 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转让标的状况 | 标的1:出售标的位于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东方豪庭小区内车库,原车库为1#、2#、3#、4#车库,现已打通改造为*个车库,面积为**.**㎡,其中西侧2个库有地窖。 标的2:出售标的位于古塔区汉口街**-**号,建筑面积***.**㎡,商业用房。 标的3:出售标的位于古塔区汉口街(气象台小区)***-**号,建筑面积***.**㎡,商业用房。 标的4:出售标的位于凌河区明德花园7-***号,建筑面积***.**㎡,商业用房。 标的5:出售标的位于古塔区兴业人家**-**号,建筑面积***.**㎡,商业用房。 |
转让底价 | 标的1:**.***元 标的2:***.***元 标的3:***.***元 标的4:***.***元 标的5:***.***元 |
公告期起止 | ***4年3月**日至***4年3月**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4年3月**日至2月**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1*元整数倍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4年3月**日9时至***4年3月**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4年3月**日**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标的1:***元 标的2:***元 标的3:***元 标的4:***元 标的5:***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请于***4年3月**日14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保证金处置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用*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
转让方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