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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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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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临街门面对外招租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 | **.*******元(首年) | ||
标的所在地 | - 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1-2个月 | ||
首年租金(*元)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长宁大道临街门面*间***㎡,为空置状态,周边有实验小学、中天街商圈,地理位置优越属东宝区核心地段,经营范围不限,均已通水、电。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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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荆门市中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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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会议决议 |
评估基准日 | ****-**-** |
租赁**评估值(*元)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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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元)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法人:在公司填写《房屋租赁委托协议书》,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在公司填写《房屋租赁委托协议书》,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如需授权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以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装潢、配套设备等。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第1个租赁年度租金。 3、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按现状进行实物移交。 4、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对标的进行改建、改造、装修。若承租方若需对标的内、外进行装修、改造、装修,需经出租方同意,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护、水费收支、消防安全、相关的税费、管理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期内,若遇政府或出租方对该区域进行整体规划改造,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期间改造装修费用、固定资产投入及经营期间损失等名义要求出租方以任何形式补偿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上述任何补偿费用。 7、挂牌截止后,如仅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租赁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自然人。 2、凡过去与出租方的经济交往中有拖欠租金、拒交费用、到期后不腾退房屋等信誉度较差的自然人或法人不能参加此次招租。 3、上述标的意向承租报名保证金均为5万元人民币。 4、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4月29日17:00时前到武汉光谷联交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承租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足额缴纳承租保证金,并填写《房屋承租委托协议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意向承租资格。 5、项目成交后,承租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价款。 6、未取得经营权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报名保证金,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市东宝支行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征集到*家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承租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导致标的流标,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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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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