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同心路司法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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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幢***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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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桃花潭镇龙潭村公益停车场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4月2日9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宏远湖景国际新城6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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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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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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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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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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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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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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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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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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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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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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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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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骆驼圈子产业区****年道路工程(标段*)(竣工时间:****年7月、合同金额:约****.***元);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骆驼圈子产业区****年道路工程(标段*)(竣工时间:****年7月、合同金额: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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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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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严桥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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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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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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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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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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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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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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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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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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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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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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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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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滁州市滁阳路滁州中学新校区下穿通道项目(竣工时间:****年5月、合同金额:约*****元); 2、凤阳县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黄湾安置点**道路工程(竣工时间:****年2月、合同金额: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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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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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号御景城5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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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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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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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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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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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玉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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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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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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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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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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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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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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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肥西*中绿化工程*期(竣工时间:****年3月、合同金额:约***.***元);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园环境改造与绿化-西区桥及东塘改造工程(竣工时间:****年**月、合同金额: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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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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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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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上海住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4月3日至****年4月7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览表:评审情况*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