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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帽子峰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2023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韶关市 公告变更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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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刘**0751-88****9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帽子峰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行政区域南雄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帽子峰镇新街东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里亭原水产厂鱼塘市耕进商贸城G区*、*层**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招标控制价+技施图册.***
附件2资格条件承诺函(样本).***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帽子峰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政策更新。

更正内容:

根据《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韶财采购[****]5号)要求,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普通失信行为)进行评审:本项目为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实施的项目,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供应商最后*轮报价+供应商最后*轮报价×〔(诚信基础得分*诚信记录得分)÷诚信基础得分〕×5%,实际合同成交价仍为供应商最后*轮报价。

注:1.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投标(响应)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公式的规定进行评审;

2.首次参加韶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帽子峰镇新街东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里亭原水产厂鱼塘市耕进商贸城G区*、*层**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样本).***

招标控制价+技施图册.***

项目进度
2024-04-03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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