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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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首市*菱湖湖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标段 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首市*菱湖湖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做出如下澄清说明:《清单总说明》里面的白鲢、花鲢、湖螺、湖蚌、本土虾、投放光合细菌、水质检测设备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分部分项工程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表》里面的**不*致,以分部分项工程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表》内的金额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石首市分局 ************ ****年4月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