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歙自然资告[****]2号)
歙自然资告[****]2号 ****年**月**日
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富堨镇徐村村,东侧为城许大道,南侧为城市绿地,西侧为富资河,北侧为8米规划道路及居民点。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旅馆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旅馆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同时有下列行为之*的竞买人及其股东,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处理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③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的;⑥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⑦被各社会信用系统列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限制或禁止其竞买国有土地的;⑧其他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紫阳路**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如有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先生、洪女士 0559-6537675;
2.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鲍女士 0559-2350071;
3.挂牌出让文件及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http://ggzy.huangshan.gov.cn)公告附件 。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徽城镇新安路**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工行歙县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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