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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南平市 招标公告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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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江**13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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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经****年3月**日徐洋村民委员会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更新造林总面积约**亩(以林界图纸为准,如图纸有误山场*至以业主指界为准,数量验收后按实结算),标底价为(人民币)****元/亩***亩=*****元,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委托**********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

*、项目名称:徐洋村土名为“灯垅”林地更新造林项目。

*、造林要求: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

1、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木荷占比**%。

*、林地造林范围:

造林明细表

地点林班大班小班林地面积(亩)
西陇*********

*、造林要求:

林地从造林起管护*年

1、此次造林为混交林林地,混交林地要求杉木占比**%,木荷占比**%,苗木由甲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徐洋村民委员会)提供。

2、应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对造林的要求完成造林,造林面积以林业站实测面积为准。林

3、劈山、炼山时3厘米(含)以上树枝必须捡*焚烧干净,达到验收标准。

4、每亩定株***株,每亩成活率***株以上。

5、管护时每年各锄草2次。并经林业及其它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6、劈山炼山面积(亩)和造林种植面积(亩)支付工程款按照林业等各部门验收面积(亩)为据。

7、甲方付清乙方造林费后,所造林权归属徐洋村集体所有。

*、造林期限:中标之日起至****年4月**日止完成造林,养护期*年。

*、付款方式:

经林业主管部门、徐洋村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以下阶段预付乙方造林费:

1、完成首年劈山、炼山、造林:估价每亩为***元,经林业及其他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预支付劈山、炼山、造林费用。

2、管护:除草(锄草)第*年和第*年每年各除草2次,每亩估价***元验收合格每年付清除草(锄草)费用。第*年锄草2次验收合格付清各项剩余承包款。

*、特别约定:

乙方需保证造林山场种植苗木成活率每亩***株以上,如成活率达不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造林费。

*、其他事项

1、由买受人负责林地的看管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因不可抗力产生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赔偿。

3、标的移交方式:买受人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成交总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自行与业主沟通衔接,与业主签订《造林合同》,标的移交由委托方到现场进行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规则等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而造成损失的,*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具体内容详见《造林合同》。

*、评标办法:评标方式为合理报价范围内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且出价最低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低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选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个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接标后放弃标的,按投标方标底价自然往上推为中标方。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低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元整(¥ ****元 )(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元)。投标人中标接标后要在5天内与徐洋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造林合同并缴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劈山、炼山完成林地准备后予以退还。中标后*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次性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如该山场造林种植面积有调整须按照徐洋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执行。

*、造林期间的*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标底价金额******元整(*****元),投标保证金**元整(¥ ****元 ),中标后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以报标人报价为准,山场造林种植结算面积以验收后实际面积为准,按实结算,合同造价同中标人投标报价。

投标最高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整(¥*****元),单项子项报价或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废标。

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现将招标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1、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2、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年4月**日8:**至****年4月**日下午**:**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年4月**日下午**:**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开标时间和地点:****年4月**日下午**:**夏道镇*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看山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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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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