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湖南政协林提质及管护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林业局(**)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湖南政协林提质及管护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湖南政协林提质及管护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6、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形式:
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þ分期付款: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20%预付款。项目专项资金到招标人账户后,开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完成总工作量**%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时付至合同价款的70%,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付至合同价款的95%,5%为质保金,抚育管护期至****年5月**日止,苗木存活率达到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余款无息*次性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
1、建设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潭市林业局
验收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验收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4月8日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4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林业局
附件:合同。
甲 方:(公章)湘潭市林业局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玲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林华路1号创业服务大楼2单元4楼***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