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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池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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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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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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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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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吴**0551-65****29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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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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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部分

*******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医保结算清单系统清单生成、清单质控、清单审核、清单上传、统计分析等

服务要求

1.要求基于云原生技术,构建高可用服务。

2.各个业务模块应具有统*的前端框架、设计风格、高度*致的交互体验。

3.采用微服务架构,搭建业务中台、数据中台等中台服务。

4.要求开放融合,快速响应政策要求。

5.要求支持无感升级

服务时间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上线产品。

服务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评审专家名单:

锯华杰、疏义华、李志坚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标准,不足****按****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或********分机号****

 

项目进度
2024-04-11
中标信息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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