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东港市****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化肥采购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姜安春 | (东港市****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化肥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化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以下内容更正:叶面肥芸苔素:用药量***/亩,硅肥:包装规格:*****/袋,用药量:整袋/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东港市东港北路**号(瑞港商务中心****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