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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公安局屏山、大路口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市 中标信息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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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鲍**0557-70****9
代理单位:
***
中标单位:
***
详情部分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泗县公安局屏山、大路口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朱桥农资市场***室 

中标(成交)费率0.**%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泗县公安局屏山、大路口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项目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项目总监张道

执业证书信息:********

*、评审专家名单:柏群吉(组长)、张怀英、周振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恒大御景湾北门商***,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 

 址: 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 号楼 3 层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 

地  址:宿州市恒大御景湾北门商***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进度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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