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2月9日 至 ***4年2月**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P(***4)1号 | 地块位置 | 鹿寨县思贤村(洛清江北岸热电联产对面)局部地块 | 土地用途 | 特殊用地 (殡葬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 | 出让年限 | ** | 成交价(*元) | ****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公示期:***4年2月**日 至 ***4年2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鹿寨县飞鹿大道**号
联系电话:****-*******
***********
***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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