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批报废医疗设备设施处置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批报废医疗设备设施处置(转让底价:1.8*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项目简介: | 标的位于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批报废医疗设备设施处置(主要为彩色超声系统、分析仪、麻醉机等报废医疗设备),整体起拍价:1.8*元,竞买保证金1*元。 |
| 1、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丰和评报字【2023】第005号。
2、标的以现状拍卖,标的明确为报废,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实地勘察设备现状,并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
3、受让方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交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1万元,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日内将医疗设备全部拆除、搬运、清理完成。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将拆除垃圾清运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未有违约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4、转让方报废设备的残值为净值,即所有旧设备的拆除人工费、搬运费、运输费等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标的物拆除及搬运,拆除过程中和搬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
5、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标的物由转让方交付与受让方,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临床使用或流入市场。因受让方违反此约定所造成的安全、环保、纠纷或事故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及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任何责任。
6、标的由委托方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拍卖公司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标的交付。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营业范围中具有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或医疗器械回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无保留价的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华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程19079331197 李18370063175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5月16日10 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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