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车辆定点加油协议供应商。主要包括: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年度预算金额:***,***.**元(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元,投标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统*的报价折扣(%),0<报价折扣≤***%,且该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2、服务期内中标加油站按“**×报价折扣”与采购人进行结算。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售挂牌价确定为**。
3、如果供应商面向社会加油实施促销方案,应保证本项目采购单位同时享受其促销方案的权利。当促销**高于定点加油优惠价时,定点加油优惠单价可保持不变;当促销价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在促销期间,享受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的促销**,保证加油优惠价不高于促销价。
★*、具体要求
1.投标人须常年确保**#、**#汽油和0#、-**#柴油供应,不能发生长时间缺货情况。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油品:
0#柴油:符合** *****-****《车用柴油》
-**#柴油:符合** *****-****《车用柴油》
**#汽油:符合** *****-****《车用乙醇汽油(***)》
**#汽油:符合** *****-****《车用乙醇汽油(***)》
3.投标人须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原盘锦市财政局直线距离5公里范围内设置加油点为采购人提供加油服务。加油点必须是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合法固定加油点。若加油点在合同签订之日还未设置好,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加油点的设置(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5.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并由投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协议供货期限:****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需求不变且财政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合同*年*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每*个月结算*次;付款方式采用先垫付后结算的方式。投标人(协议供应商)向招标人开具正规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对加油款费用进行结算。
★*、违约责任
在供货协议执行期间,如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协议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有权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追究投标人(协议供应商)相关责任:
1.超过**个工作日无法提供**#、**#汽油0#、-**#柴油供应的;
2.提供的油品质量与招标人所需不符,经协商后,仍无法按要求提供的;
3.提供的油料存在“假冒伪劣”情况的。
★*、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安全消防检查,每月检查*次;所有工作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因中标单位工作不合规、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中标单位负责对管理员和加油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车辆对号加油,若因管理员或加油员工作疏忽且未严格执行的,所产生的加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负责保障油品质量,若因油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车辆修理或报废,经认定确系所供油品质量未达标引起的,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