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营自然资告字[****]*****号)
营自然资告字[****]*****号 ****年**月**日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临*号街、南临*号街、西临新增*路、东临*号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起始价:***元/平方米;加价幅度:**元/平方米或其正整数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由营口市自然资源局沿海产业基地分局及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3、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交付责任主体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地块挂牌成交后,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竞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
4、本次挂牌1宗地为工业用地,禁止商业及住宅用地开发。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15%。
5、本期挂牌出让1宗土地用地项目要符合《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具体由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负责监管。
6、交付土地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
7、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8、竞得人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9、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www.ykgtjy.com/)或电话咨询。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新联大街***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分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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