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物资须具有 通过***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年(****年1月1日以来)产品检测报告(带有***或****标识); (3)投 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含设计时速***公里客货混跑线路)近*年(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供货业绩,开通运行*年(含)以上,提供用户(建设、运营维管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出 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
3.代理商须满足:(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不少于*****元;(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3)所代理 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4)具有铁路信号专业物资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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