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高土让告字[****]2号)
高土让告字[****]2号 ****年**月**日
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诗镇北诗村东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该项目节能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要求均按照“晋市建建[2023]62号”文件执行,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5.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6.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7.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高平农商银行城关支行
开户账号:*********************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