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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湘江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市 中标信息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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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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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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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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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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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湘江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湘江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 测绘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湘江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标段)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前往工作地点完成工作任务。

甲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预付款;2、乙方完成全部普查及数据建库工作,并通过监理单位验收完成实际工作量核算后,由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工作量核算金额为准)的**%;3、乙方完成全部普查提交成果并通过长沙市住建局及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工作量以实际探测普查且符合质量要求并通过省、市级验收直至符合入库要求的最终数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核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工作量核算金额为准)的**%;4、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尾款。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通过普查成果质量质检,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以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通过普查成果质量质检,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以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交普查所需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评审备案工作。3、甲方应当保证合同款按时到位,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工作联系事宜。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过程成果或最终成果,按照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涉密的,甲方应严格按相应的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如对存放本项目涉密数据的计算机应进行涉密标识等。

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7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核与备案。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根据合同与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秘密的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本项目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保证在未征得甲方许可情况下,绝不将本项目的任何成果透露给第*方。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的任意阶段,无条件接受甲方对项目成果保密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保密范围: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或数据、项目过程中由甲方或其下属单位提供的各类业务资料及电子数据、各类测绘资料及空间数据、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各类文字报告、文档资料、电子数据和软件程序等、与双方合作有关的计划、规范、制度、会议纪要及其他应予以保密的情报或资料。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入现场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监理公司评估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算支付项目工程费用。2、甲方由于财政支付时间计划发生变更而未按要求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费的,甲方不承担工程延期的责任。3、本合同的项目实施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合同款项延期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将扣罚合同款项直至单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停窝工的,项目工期顺延。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应向甲方返回已付工程价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延期*天以内的,每天扣除1*元,延期*天以上的,超出天数每天扣除1.5*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以中标单价*暂定数量)的5%。3、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应符合招标要求。乙方提交的成果经验收第*次不通过的,须整改后重新提交成果,甲方并扣其除合同总价(以中标单价*暂定数量)2%作为处罚金;第*次不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己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支付款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合同总价(以中标单价*暂定数量)**%的赔偿金。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本项目有涉密要求,非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方透露下项目

5、相关信息、数据及甲方提供的资料等,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6、落实中标后人员配备及到位,配备人员非必要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非不可抗力不允许更换。若更换必须经甲方认可,更换后项目班组成员能力、资信等不能低于原配置人员,且每更换*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项目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将对中标单位人员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检查,若人员就位情况不符合,将予以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每次人民币*****元等不可抗力需要更换人员的,应经过甲方认可,配备资信不低于原委派人员,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处罚,处罚方式为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次人民币*****元。要求周列会、月度例会、专家论证会、专题讨论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及最终验收会、问题通报会议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若有缺席或不执行会议相关决定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缺席或不执行会议相关决定超过**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如有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将按照《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生效 **.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号湘麓金座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4号
法定代表人: 任明 法定代表人: 吴宏
委托代理人: 吴伟明 委托代理人: 翁玉仁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附件列表
  1. 湘江新区普查中标通知书.***
  2. 湘江新区普查*标段盖章合同.***



项目进度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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