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自然告字[****]**号)
公自然告字[****]**号 ****年**月**日
经公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挂牌出让地块位于公安县斗湖堤镇曾埠头村。东抵竹溪大道,南抵规划道路、*****超高压线路,西抵农田、*****高压线路,北抵规划道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并且 ≤1.*** | 建筑密度(%): | **.***≤ 并且 ≤**.*** | ||
绿化率(%): | 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批发市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仓储用地 |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只能作为农副产品批发*售。物流仓储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不得分割转让。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被列入信用平台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必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记录。
申请人须在报名有效期限内提供银行出具的竞买资金证明(竞买备用金)不少于3600万元。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挂牌公告和挂牌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三)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四)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五)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公自然规条字(城区)规条字2023第19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公安县孱陵大道***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
开户账号:************
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