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 **:**:**
河津市 **** 年村庄绿化工程*次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2***********) *、内容: 我单位于 2**4年 5月 11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河津市 2**3年村庄绿化工程*次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09河津市 2**3年村庄绿化工程*次第*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 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09河津市 2**3年村庄绿化工程*次第*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 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河津市新耿街1**号 联 系 人:*** 电 话: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中段禹香苑西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院内3 巷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