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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小麦“一喷三防”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安徽安庆市 公告变更
2024-05-12
查看原文
项目编号:
***
金额: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蔡**138****5558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宿松县****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小麦“*喷*防”采购项目(*次)
品目
采购单位***************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西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松县****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支持小麦“*喷*防”采购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5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氟唑菌酰羟胺

品牌:麦甜

规格型号:5 升/瓶

数量:****升

单价:***.****升

名称:氟唑菌酰羟胺

品牌:麦甜

规格型号:5 升/瓶

数量:****升

单价:***.****元/升

更正日期:****年5月**

*、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1号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号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 ****

*、附件

附件信息:

项目进度
2024-05-12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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