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辉埠镇东鲁村蔬菜基地建设(大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辉埠镇东鲁村蔬菜基地建设(大棚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委托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元) |
1 | 辉埠镇东鲁村蔬菜基地建设(大棚采购) | 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 *******元 |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4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不候,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下午 **:**—**:**。
2.获取方式:报名资料以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汇入支付宝账户:***********(汇入时备注单位名称)。
4.联系人:**************
*、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2)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与****年**月**日9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4年**月**日9时**分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开标室开标。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公告发布:
1.借平台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常山县人民政府网(****://***.****.***.**/***/*************/*****.****)“其他交易”栏。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常山县辉埠镇东鲁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4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
****************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
附件信息: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