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监护室吊塔及***中央监护站等设备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干将西路****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护室吊塔及***中央监护站等设备
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采购包3:***.*******元;采购包4:***.*******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说明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 监护室吊塔 | 1批 | 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整体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具有上下移动或旋转限位装置。托盘为高硬度铝合金材料*次压铸成型,抗静电、防褪色。 | 是 |
* | ***中央监护站 | 1批 | 神经监护仪**套、中央监护系统1套;用于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病房监护及床边监护的插件式监护仪 | 否 |
* | *维旋转剂量验证系统 | 1套 | 超***1平板式彩色图像扫描仪;用于*维容积调强计划剂量学验证,并且支持静态调强计划及****计划剂量学验证,且完全无数据丢失。 | 是 |
* | 神经监护仪+中央心电监护系统+中央脑电监护系统 | 1批 | 配备≥**英寸彩色***显示屏,分辨≥*******,具备≥**通道波形显示能力;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天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第*、*标段除外);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层
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现场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第*、*标段除外);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1幢**层
联系人:***/齐*豪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豪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