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家的投标公司使得招标方无法按照预定计划进行项目评选,从而影响了招标的顺利进行。针对投标公司数量不足*家的情况,招标方不得不作出流标处理的决定。流标处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项目要求至少有*家符合条件的投标公司参与,否则无法开展评标工作。其次,投标公司数量不足会导致评标过程缺乏竞争性,难以选出最具实力的合作伙伴,从而影响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最后,招标方对投标公司的资质和实力有严格的要求,不足*家的投标公司可能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使得项目实施面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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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