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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公安局城区智能信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黄石市 招标公告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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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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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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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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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方式:
於**180****3131
代理单位:
***
详情部分

******城区智能信控系统建设项目(*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区智能信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3. 项目名称:******城区智能信控系统建设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元):***.******

6. 最高限价(如有):***.*******元

7. 采购需求:智能信控系统前端建设、安装等,详见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年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扣除优惠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使用**方式

(1)供应商账号注册
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依据指引填写,完成注册。注意填写信息应合法、真实、有效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
(2)**办理
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
办理地址:****://***.****.***.**:****/*******/***/*************.***?*********=********************************

或者打开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门户网站(*****://*******.******.***/)——首页——**办理,点击【**办理】按扭,进入相关页面办理。您可在“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黄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来查看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如您在证书业务申请中遇到问题,请尽快联系客服(服务热线:***-***-**** 企业**:**********)

办理方式2:线下办理
潜在供应商如果线上办理不成功,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号黄石市民之家*楼大厅窗口办理**。注意,因**未办理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下载和投标
已有登录账号并已办理**证书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可访问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如未办理**证书则无法网上投标

4. 售价: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 **:**(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3. 地点: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质疑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714-8731721〕提起投诉。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罗家桥街道港湖小区**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敏芳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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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2024-05-14
招标公告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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