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深燃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LPG)供应商常态化入围公告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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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利辛县深燃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供应商常态化入围公告候选人公示 |
公告发布媒体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中标**(元) | ******** |
得票数 | **** |
排名 | 1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南通弘*能源有限公司 |
中标**(元) | ******** |
得票数 | **** |
排名 | 2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中标**(元) | ******** |
得票数 | **** |
排名 | 3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联系人 | 付光鑫 |
采购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 |
项目地址 | 利辛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运营中心负责利辛公司液化石油气(LPG)采购,现面向市场公开征集合格液化石油气(LPG)供应商入围,之后入围供应商在我司自建平台日常竞价。本公告仅是液化石油气(LPG)供应商常态化入围,不视为最终中标人。
二、参与竞价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报价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危险货物二类一项,包含经营液化石油气)。
3、报价人须提供近1年的银行征信记录。
4、报价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1年的气源合同,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5、报价人须提供近1年的销售业绩证明(含销售合同、增值税发票、销售数量不少于 2万吨)。
6、依据《贸易商考核管理办法》列入投资系统贸易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7、供应商承诺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气质组分(丙烷含量)提供符合GB 11174-2011标准的LPG产品,并每车附带气质报告。
三、竞价时间和方式
1、竞价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
2、竞价方式: 供应商可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查看报名条件,联系采购人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的资质材料(须逐页盖章),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书面通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纳入贸易商管理;
竞价价格范围由采购人根据标的特点确定,采购人可设置最高投标价,2024年采购总规模预计4000吨,由入围供应商分批竞价中标,结算以实际中标价发生金额为准 |
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