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精神,******拟对******预算管理*体化系统维保服务进行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安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体化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人:******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3*元(合同期1年)。
*、项目简介
主要负责广安市本级预算管理*体化系统维保服务。
*、公告形式
本次采购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年5月**日—****年5月**日,上午:9:**至**:**,下午:**:**至**:**。
获取地点:*********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大楼)
不接受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4年5月**日9:**。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评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4年5月**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启。
*、开评标地点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5月**日—5月**日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联 系 人:刘纯江
联系电话:****—*******
******
***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