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葫芦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需求:按照“各县(市、区)政府每*年组织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工作要求,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静宁县政府和庄浪县政府在葫芦河干流组织开展****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演练,演练背景模拟尾矿库发生尾砂大量泄漏进入葫芦河干流,按照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葫芦河“*河*策*图”环境应急工作方案》进行响应处置。应急演练拟邀请平凉市环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应急业务人员,平凉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现场观摩指导,观摩指导人员总数约**人。应急演练组织承办经费不超过***元。
4.合同履行期限:***4年9月**日前。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脚本和组织进行演练、后期视频制作的能力,编制的应急演练方案和脚本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②提供组织承办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案例不少于3项。③提供应急演练组织方案简介(限***字)符合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的实际。
*、响应文件提交
请针对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报价函,于***4年5月24日**时**分前发送至专用电子邮箱*********@**.***。经我局询价委员会会议评议,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静宁分局、庄浪分局
联系方式:静宁分局 王 波 ***********
庄浪分局 魏淑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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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