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古运粮河项目湿地工程-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栾城区古运粮河项目湿地工程-设备采购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第*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第*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栾城区古运粮河项目湿地工程-设备采购工程。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 2.2招标范围:古运粮河北起东坡路、南至古运粮河道与市东南退水明渠接口,总体设计红线范围约83公顷,总长度约12.26公里,包括引水工程、湿地工程、节点公园、河道工程、截污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退水工程、桥梁工程、智慧水务等子项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栾城区古运粮河项目湿地工程-设备采购。
交货期:合同设备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设备甲方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时间、规格、数量、地点等供货需求,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需求起到甲方收到货物应不超过20天。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证合*”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号和合大厦***)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号和合大厦***)。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第*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政府办公楼***室-****(石城镇集中办公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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