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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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类(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安*市金泉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安*市金泉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依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安*市金泉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办公室法人单位的批复》(安政办函〔****〕**号)文件,现将安*市金泉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人安*市水利和湖泊局变更为:安*市金泉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办公室。招标文件相同之处*并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安*市金泉泵站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