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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一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4-A-0004)更正公告第2号
天津天津市 公告变更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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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单位:
***
招标联系方式:
刘**022-25****29
朱**022-66****65
详情部分

受**********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A-****

(*)首次公告日期:****57

*、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第*包:

删除技术指标中全部“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要求。

*、更正日期

****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

****5**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A-****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期:

 

 

 

****远程招标文件 确认版5.7.****

项目进度
2024-05-17
公告变更
当前公告(详见上方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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