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A-****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7日
*、更正事项和内容
项目需求书第*包:
删除技术指标中全部“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厂商公章”要求。
*、更正日期
****年5月**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
****年5月**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机两用”系统升级及终端准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A-****)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