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通 知 书
编 号 :********-*****
吉林省铭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方于 ***4年4月**日 所递交的 延吉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延吉市****年侵蚀沟专项治理工程) 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
工期: ****年4月**日至****年**月**日 。
工程质量:符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7 日内到 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