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年修正)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政发〔****〕**号)第***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4号)第**条之规定,为进*步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切实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关闭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且不符合延期规定的鹤庆县正龙砂石材料有限公司上萼坪建筑用石料矿等3座矿山。现通告如下:
*、鹤庆县正龙砂石材料有限公司上萼坪建筑用石料矿位于*合乡上萼坪村,采矿权人为鹤庆县正龙砂石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云飞,采矿许可证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1月6日至****年1月6日。
*、鹤庆红和页岩砖厂草海镇小水美砖瓦用页岩矿位于草海镇小水美村,采矿权人为鹤庆红和页岩砖厂,法定代表人:段焕文,采矿许可证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鹤庆坤和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西邑*坪建筑用石料矿位于西邑镇*坪村,采矿权人为鹤庆坤和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亚楼,采矿许可证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以上矿山关闭后,矿山企业要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等法定义务,配合做好矿山关闭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庆分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证照注销等工作。
特此通告
**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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