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7标段、**标段*次招标变更公告(*)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红寺堡扬水支干渠支泵站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7标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5月**日发布*次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现变更为“当投标人数量大于**家(含**家)时,去掉2个最高价,去掉2个最低价,其余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含5家)少于**家时,去掉1个最高价,去掉1个最低价,其余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当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时,去掉1个最高价,其余单位的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后招标文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查看,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