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镇肉牛养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料描述错误
更正内容:
第*章 谈判办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意*项即可:(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年的,提供在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更正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任意*项即可:(1)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 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计划备案号:********************[****]*****
2、采购品目: *********牛
3、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名称:汶川县*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汶川县*江镇街村东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众诚英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路***号附8-**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众诚英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