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岚河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澄清答疑
(招标编号:********************)
*、内容
我单位于 **** 年 ** 月 **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上发布了岚县岚河生态治理 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 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人 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分 之*。”,现对潜在投标人做出以下澄清:招标文件中第 2 章“投标人 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6.1.1 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内容:
原内容为: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澄清为: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内容均未做变更,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
*、监督部门:岚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县水利局(岚县岚河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联系地址:吕梁市岚县县城新建路 ** 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 ** 号*国城 ****** 号楼*单元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 ||||||
(盖章)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