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志》《卫健志》《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扶贫志》编纂、出版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普格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罗俊,王建红,喻梅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基镇新建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中宏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天益街**号理想中心4栋***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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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 | *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科路9号凯德广场 | 1,***,***.**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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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档案志》《卫健志》《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扶贫志》编纂、出版 | 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6人的服务团队。 2、保密要求: 2.1供应商承担《档案志》《卫健志》《扶贫志》保密责任,收集到的*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影像资料、图像资料、文字资料、采访资料等)应建档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志稿审查验收完成后归还采购人。 2.2供应商承担《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全部电子、纸质文稿以及印制胶片或电版的保管、保密责任,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并成果文件完成后,对相关印制资料进行及时销毁。成果资料由供应商负责存储保管至全部文件交付完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 1,***,***.** |
罗俊、王建红、喻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编号:********************[****]*****
2、采购预算: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3、监督管理办公室:普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普格县中心街3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地址:普基镇新建北路1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中宏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益街**号理想中心4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中宏恒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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