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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资格预审第**号补遗书 致个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对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名称)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I 标段,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 标段,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 标段(标段名称)的补充、修改、及澄清,如与资格预审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此补遗书为准。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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