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年**月**日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子项3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款其他规定中增加“7、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描述不*致,现统*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提供不少于 3 辆(含本数)保障车辆(车辆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每多提供*台加0.5分,满分为 3 分(提供所属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提供不少于 3 辆(含本数)保障车辆(车辆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每多提供*辆保障车加 0.5分,满分为 3分(提供所属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当非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项数>**项(含本数)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当非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项数≥**项(含本数)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3)修改为:“如果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章的所有对应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按照计分因素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的计分标准,此项计0分。”
6.删除招标文件的第*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偏离表备注:(4)对应条款。*、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号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号运成大厦**楼
联系人:**、梁向坤、易波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暂无附件